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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经营贷款是指对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个人、非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和其他合理资金需求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贷款对象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非法人营业执照的个体户、合伙人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人。
    贷款条件,借款人应具有由下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非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
     3、 在临沂市有固定的住所;
     4、 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能力;
     5、 资信良好,且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保证;
     6、 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借款人需向承办行提交以下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收入证明;
     2、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
     3、以财产抵押或质押的,应提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贷款人认可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4、由第三方提供保证的,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有关资信证明材料及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5、保证人为法人的,须提供该法人单位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书、贷款卡、经审计的上两年及近期财务报表,如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还需提供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签字同意提供担保的授权书等资料。
     6、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7、夫妻双方共同还款声明;
     8、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期限和利率
     1、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和本行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有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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